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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司法考试的改革影响及新变化

发布日期:2018,08,08 作者:小乔律师 来源:原创 已浏览: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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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司法考试的改革影响及新变化

法考的影响  
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会产生哪些影响?学信网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来和大家谈谈法考的影响。  
逐步建立专业化法律执业体系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了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专业学历要求,说明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的职业体系正在建立。严格的大学准入考试、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有利于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训练养成,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变知识考查为能力考查  
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宪法法律知识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记忆、理解,从而将具有一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符合法治实务部门需要的考生选拔出来。  
必须通过考试的职业增多  
新法考扩展了必须通过考试的职业人员范围,这表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面向的职业人员范围不局限于司法领域。同时,如果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就业时能够选择的职业范围就会非常狭窄,对想要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会有较大的障碍。  
法考新变化  
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有新规定  
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有新规定  
《实施办法》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同时,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  
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新规定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专业学历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不得报名的禁止性条件有新规定  
为从源头上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管理有新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在司法部网站上公布,加强了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日常和动态管理。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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