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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退出和惩罚机制_大岭山律师_寮步律师_东坑律师_大朗哪里有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7,06 作者:小乔 来源:原创 已浏览: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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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退出和惩罚机制_大岭山律师_寮步律师_东坑律师_大朗哪里有律师事务所
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体系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拟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年龄,明确“适当放宽年龄”的具体标准;拟完善人才分类评审制度,建立起既体现人才差异化又体现统一性的评审指标体系;拟建立退出和惩罚机制,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回奖励、称号等。
已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3064人
据了解,2011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及5项配套政策,其中包括《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称《评审办法》)。经过近7年的试行,深圳市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评审体系,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17年底,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3064人,其中评审6次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194人。
为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等规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放宽年龄限制 调整评委构成
据悉,原有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规定了人才的最高年龄限制,A类为60周岁,B类为55周岁,C类为40周岁,有特别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特别突出成就”和“适当放宽”的具体标准。
此次修订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年龄,保证依法行政,拟在修订时明确适当放宽年龄的具体标准:申请A类人才评审的申请人年龄调整为不超过65周岁,B类人才年龄调整为不超过60周岁,C类人才年龄调整为不超过45周岁。
由于申请人数逐年攀升,申请人专业范围越来越大,对专家数量和专业细分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原有对评审专家的规定需要适度调整。同时,考虑近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已初具规模,并且院士、外籍院士逐年增加的实际,考虑扩大聘请专家的范围。此次修订拟适度降低专家小组总人数,将专业评审小组人数总数从不少于9人的单数调整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且将市外专家比例不低于80%调整为不低于70%,并将原有的院士范围扩大至发达国家工程院、科学院院士。
人才有“瑕疵” 将一票否决
此外,《评审办法》对人才退出、惩罚机制没有明确,随着深圳市以及各区人才优惠待遇力度不断加大,人才工作业务中存在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弄虚作假、套取待遇的潜在风险。结合我市拟出台的人才诚信机制建设以及退出机制等政策,拟对申请人过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存在道德瑕疵和过失未申报说明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由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受到行政处罚尚未满一定时限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要求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实行包括但不限于追回奖励、称号等惩罚措施。
目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正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7月16日之前提出意见。具体方式: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iangyuan@szhrss.gov.cn。
看点
1、优化海外高层人才评审年龄,保证依法行政,拟在修订时明确适当放宽年龄的具体标准:申请A类人才评审的申请人年龄调整为不超过65周岁,B类人才年龄调整为不超过60周岁,C类人才年龄调整为不超过45周岁。
2、拟适度降低专家小组总人数,将专业评审小组人数总数从不少于9人的单数调整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且将市外专家比例不低于80%调整为不低于70%,并将原有的院士范围扩大至发达国家工程院、科学院院士。
3、拟对申请人过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存在道德瑕疵和过失未申报说明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由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受到行政处罚尚未满一定时限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要求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实行包括但不限于追回奖励、称号等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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