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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女生跳楼事件”老师被取消教师资格(附事件回放) _东莞律师_东莞寮步律师_东莞东坑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6,27 作者:小乔 来源:原创 已浏览: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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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女生跳楼事件”老师被取消教师资格(附事件回放) _东莞律师_东莞寮步律师_东莞东坑律师事务所 
6月26日甘肃庆阳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专题会议,决定将涉案老师吴永厚调出教育系统、取消其教师资格。  
此前,庆阳市教育局党委曾于2017年7月23日作出决定,对吴永厚进行行政处分,由技术7级降为技术8级,并调离岗位。  
6月20日下午3时许,甘肃庆阳19岁女孩李某某在一栋大楼8层欲跳楼轻生。经4个多小时救援,女孩仍不幸坠落,在场营救的消防人员失声痛哭。  
事件回放  
6月25日晚,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就相关情况做了说明。  
女孩松手后坠落,消防员失声痛哭  
围观者起哄“怎么还不跳”  
多段视频显示,围观者在楼下喊“怎么还不跳”,“把驴都怂栽倒了”,现场还传出了嬉笑声。  
死者亲属李先生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现场确实有很多围观人员起哄。“真的,好多个视频我都保存下来了。”  
6月25日晚,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媒体通气会上称,对于事发当晚在现场起哄拍摄视频妨碍救援的人员,目前已有2人被行政拘留,24日又确定了6人,事件正进一步调查中,调查清楚后将依法处理。  
曾被班主任猥亵  
经调查,李某某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后两次因抑郁症服用过量阿普唑仑等镇定类药物自杀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时许,李某某上到庆阳六中教学楼5楼欲跳楼自杀,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时解救。今年1月15日,李某某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药物第四次自杀未遂。  
6月25日晚,警方对关于李某某在校期间被猥亵案件相关情况也做了说明。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某在读高三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罗某某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21时许,班主任吴某某进入其宿舍询问李某某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  
2017年5月2日,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依法以猥亵行为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吴某某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吴某某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庆阳市公安局审查,认为对吴某某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同年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该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某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警方表示:目前,李某某跳楼死亡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围观起哄者”该当何责?  
针对此事,新京报发表评论,这两天,甘肃庆阳19岁女孩李某奕跳楼自杀事件仍在发酵。据了解,两年前,李某奕还是一名高三学生时曾遭班主任猥亵,此后无心上学,在2016年即尝试过两次自杀。  
这样的遭遇本就该让“围观者”对其产生怜悯之心。而当日“围观者”不仅不为其跳楼而揪心、犯难,而是为其不快点跳楼而焦急、不耐烦,甚至有人喊“跳啊,快跳啊”等。在她跳下后,有围观者吹口哨,表示“跳得好”。  
纵观此案,不能仅仅只是从道义上谴责如此冷漠的“围观者”。那些有“不良嗜好”的围观者是否刺激了李某奕的最终跳下,是否妨碍了公安、消防人员的救援,则可能涉及严肃的法律问题。  

看客的冷漠甚至丧失人性,令人不齿。如果有些人的行为触犯法律,自然也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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