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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设分所,北京刚刚批准第一家_大朗律师事务所_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6,20 作者:小乔 来源:原创 已浏览: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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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设分所,北京刚刚批准第一家_大朗律师事务所_松山湖律师事务所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住址位于“梨园西里26号楼1层01”。
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CEO杨建华介绍,这是《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首家同城分所。

据作者了解,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深圳江苏等地早有实践。

——2017年7月7日,南京江北新区法律服务园区正式启用对外服务。南京六家律师事务所江北分所首批入驻。

——成立于1995年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位于苏州城区的,分别于2015年、2017年在苏州下辖的县级市昆山、张家港设立分所。

——成立于2004年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位于苏州城区的,早在2008年就在苏州下辖的县级市张家港设立了江苏颐华(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目前分所已拥有律师23名。


【法规条文】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


此次,北京批准成立首家同城分所,有分析认为这是作为首都的北京加速律师业发展的一个信号。

曾经,北京是中国律师人数最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但近年来由于北京对律师执业的限制,北京律师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南方省份广东一跃成为全国律师人数的NO.1。

就在前几天,广东律师人数已突破4万。

根据司法部有关新规,北京市司法局组织修订的《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1月1日起施行。

1
关于律师事务所在同城设立分所有哪些要求?

北京司法局有关人士解读说——


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

按照该规定,经司法部批准同意,总所可以在本所所在区域以外设立同城分所,设立区域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以外的区,同时,分所还应当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资产,有符合司法部规章规定的派驻律师、名称和住所等条件。


2
关于律师申请在京执业需提交文件有哪些变化?

北京司法局有关人士解读说——


一是关于律师人事档案存放机构范围由原来“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扩大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权限的存档服务机构”,为律师提供便利;二是异地变更执业机构需要提交“北京律师协会提供的申请人入会审核材料”。


新政下,法律服务市场,还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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